今天高淳、溧水共挂出17幅地竟然都是……
今天,高淳和溧水共挂出17幅地块,其中,高淳14幅地全部为商业地块,而溧水3幅地全部为拆迁安置项目用地。这17幅地块均于12月12日10点开拍。
一、高淳挂出14幅地,全是商业地块
11月12日,我市土地市场发布2019年宁高出第08号土地出让公告,共计推出14幅地块。
NO.高淳2019G22为漆桥街道双牌石客运站以东、河滨路以南地块。土地东至村庄,南至宁望公路,西至双牌石客运站,北至河滨路。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2772.41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12米,挂牌起始价550万元。
NO.高淳2019G23为漆桥街道双牌石客运站以东、河滨路以南地块。土地东至村庄,南至宁望公路,西至双牌石客运站,北至河滨路。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7267.78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12米,挂牌起始价1430万元。
NO.高淳2019G24为开发区花园大道以西、花山路以南地块。土地东至花园大道,南至厂房,西至空地,北至花山路。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1335.02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7660万元。
NO.高淳2019G25为开发区古檀大道以西、科创中心以南地块。土地东至古檀大道,南至游山路,西至桃园路,北至科创中心。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2418.36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8660万元。
NO.高淳2019G26为开发区古檀大道以西、双湖路以南地块。土地东至古檀大道,南至村庄,西至村庄,北至双湖路。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9675.35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13720万元。
NO.高淳2019G27为小河路以西、淳兴路以北地块。土地东至小河路,南至淳兴路,西至高淳老街,北至民国风情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7473.18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高度≤9米,挂牌起始价5970万元。
NO.高淳2019G28为淳兴路以南、湖滨大道以东地块。土地东至空地,南至筑城村小区,西至停车场,北至淳兴路。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0968.02平方米,容积率≤1.1,建筑高度≤12米,挂牌起始价3900万元。
NO.高淳2019G29为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地块。土地东至高淳雅园,南至水面,西至筑城村小区,北至淳兴路。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66357.30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12米,挂牌起始价26940万元。
NO.高淳2019G30为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地块。土地东至高淳雅园,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897.37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780万元。
NO.高淳2019G31为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地块。土地东至高淳雅园,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3941.57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1600万元。
NO.高淳2019G32为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地块。土地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高淳雅园。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3037.20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1240万元。
NO.高淳2019G33为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地块。土地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高淳雅园。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15110.66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6140万元。
NO.高淳2019G34为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地块。土地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高淳雅园。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8993.24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3660万元。
NO.高淳2019G35为淳兴路以南、固城湖南路以西地块。土地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高淳雅园。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总用地面积6023.96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高度≤24米,挂牌起始价2450万元。
溧水挂出3幅地,全部为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
与此同时,溧水也挂出3幅地,全部为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
NO.溧水2019G20:(1)该地块为溧水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地块建成后,安置房全部由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购,用于安置拆迁户,回购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2.)目前该地块已建成地上建筑物,地块竞得人应向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84695.32万元; (3)以上地块竞得人向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前;(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
NO.溧水2019G21:(1)该地块为溧水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地块建成后,安置房全部由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购,用于安置拆迁户,回购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2)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须提供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安置房回购协议。
NO.溧水2019G22:(1)该地块是东屏街道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该安置房项目实行“五限一竞”出让回购方案,即 “定设计方案、定回购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土地;(2)竞得人不得将该出让地块(包括在建的建筑物) 的权属用于抵押融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权证,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3)地块建成后,包括地上计容面积、非计容面积和地下建筑面积在内的全部项目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统一回购,用于安置拆迁户。回购价为:地上安置房6510元/平方米,地上安置房的各种配套用房6000元/平方米,地下工程3500元/平方米。以上面积按江苏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计量;(4)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前须提供与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签订的“五限一竞”安置房回购协议;(5)意向竞买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6)竞得后,竞买人可以成立项目公司,并将竞买人权利义务变更至项目公司,但项目公司投资主体不能变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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