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淳区检察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近日,南京市高淳区检察院组织第三检察部、关工委深入乡村、社区,开展“美好生活·法典为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遇到问题善于用法解决、依法解决的法治观念。
今年5月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三周年,也是全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5月25日至27日,高淳区检察院组织的“民法典”宣传月人员,以“美好生活·法典为伴”为主题,先后到该区阳江镇、固城街道、东坝街道、桠溪街道等地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面向各镇街社区工作者、水产养殖户、团员青年等对象进行“民法典”讲座和普法宣讲,各镇街共计30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中,高淳区青年讲师团成员、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邢强月以“定分止争 物尽其用”等为题,为在座的螃蟹养殖户和团员青年们阐释了民法典第二编“物权”在物权法的基础上,新增或修改的一些突破性的亮点。讲课时,他根据受众的不同以“方言普法”等多种形式进行讲述,语言生动活泼并引用大量的实践案例。活动现场,还发放了《民法典之50问答》等宣传资料,拉进法律与现实生活的距离。
下一步,高淳区检察院将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宣传活动,以能动检察履职融入社区综合治理,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丁晓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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