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租房屋不开专用******可拒付租金
据南京房屋租赁市场管理部门介绍,目前,我市房屋租赁市场主要存在三大问题。首先是违规租赁。经济适用房出租,共有房屋、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出租,未经产权人同意私下转租……由于没有备案,逃脱了管理部门对产权状况的审查,骗租等问题时有发生。据司法部门提***的信息,房地产案件中有七成是不规范租赁行为引起的纠纷。其次,逃避税费。据统计,我市有20亿元左右的房屋租赁交易额在地下成交,每年国家流失税金几亿元。再次,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出租屋管理的薄弱环节,进行违法活动,给社会治安带来一定的压力。
根据以上情况,市房管局、地税局、公安局联合提出12条管理意见,明确房屋租赁必须凭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归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到各区房屋租赁办公室备案,税收由租赁办受税务部门委托代收。出租方拒*纳税或出租合同中的租金明显低于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的,由税务机关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出租人收取租金后,须向承租人出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江苏省南京市房屋租赁专用******》,否则,承租人可以拒付租金。出租人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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