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农用地转用公告高拟转公告〔2023〕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因建设需要,需办理三陇农副产品深加工中心项目所使用土地的农用地转用工作(以下简称农转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淳区固城街道因建设需要,需申请将0.2237公顷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
二、拟农转用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农转用土地的范围、地类面积、用途: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本拟农用地转用公告期限为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3日。公告发布后,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赴你村开展拟农转用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农转用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增加补偿的依据:
(二)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五)办理新增、变更工商营业执照;
(六)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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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高淳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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