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特辑2023亮点工作回顾(二)
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力推动城市能级跃升、民生福祉增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队伍优秀、空间优化、保护优先、保障优良、服务优质
本期新春特辑2023亮点工作回顾聚焦三项内容:
4、江苏省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传承工作为全国作示范
5、全市率先!高淳分局出台土地要素保障实施办法
6、多措并举出实招服务群众零距离
江苏省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传承工作为全国作示范
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传承示范案例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委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专业委员会、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编著的《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示范案例(第二辑)》,系南京市*一入选案例。
漆桥村2013年被评为中国传统村落,2014年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20年入选江苏省传统村落,现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9处;南京市历史建筑7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以及家谱家训、老字号、手工技艺等在内的众多文化资源。
《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17-2030)》于2018年1月经省政府批复后正式实施,2020年1月获江苏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2020年6月,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高淳区人民政府组织修编《南京市漆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2021-2035)》,目前该规划已完成社会公示与部门意见征询。《南京市高淳区漆桥街道漆桥村村庄规划(2021-2035)》已编制完成并获区政府批复,村庄规划中衔接和落实了保护规划内容。
漆桥村已先后启动三轮包括水系贯通、旧宅修复、道路改造、街巷界面铺装恢复、雨污分流、管线入地等工作在内的修缮工程;投入130余万元开展古村消防工程建设;投资380万元用于周边环境整治,完成南北大河清理并建设外围污水管网800米、小型修补工程10多处,建造污水处理站、节制闸各1座,新开挖水渠1条。
1、格局风貌完整留存:漆桥村严格落实保护规划,鱼骨状街巷格局保存完好,对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修缮。
2、传统生活氛围延续:漆桥村内现有住户297户,常住人口970人,店铺193间,漆桥老街保持“前店后宅”的模式,延续了富有生气的传统生活状态。
3、文旅融合成效凸显:坚持“文旅融合、传承发展”的原则,活化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为非遗民俗文化提供展示空间,年接待游客约30万人次,成为江南孔氏文化中心,入选“*江南”长三角乡村文化传承创新典型村落。
全市率先!高淳分局出台土地要素保障实施办法
为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厘清各部门工作职责,强化部门联动,优化审批流程,实行并联及联审机制,加快重大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我局在经过充分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号)、《自然资源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3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用地要素保障接续政策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60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并制定了《关于高淳区“拼经济促发展”加强土地要素保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实施办法》探索形成了“321”工作机制,即以政策清、职责清、机制清“三清”为标准,形成系统上下纵联、与地方党委、政府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多方横联的“双联”工作合力,推行“一线办公”,快速保障每一个项目,准确落实每一条政策,持续推进土地要素保障全过程管理,为企业项目快速落地增信心、添动力。
(一)实施“三清”标准。政策清,《实施办法》中梳理了加强项目建设规划支撑、简化项目审查程序、推行工业用地带方案挂牌、优化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划拨供地程序、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6条工作措施的具体内容,通过切实做好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积极推进有效投资项目落地建设。职责清,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涉及全区17个职能部门及8个街镇,《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土地要素保障的3个阶段:征地报批阶段、供地阶段、工程许可阶段以及各部门在3个阶段的具体工作职责。机制清,《实施办法》拟定了高淳区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定期统筹协调推进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工作,全力推动高淳区土地要素保障工作提质增效。
《实施办法》要求,各街镇负责在征地报批阶段,做好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公告张贴、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协商等前期保障工作;各项目用地单位负责在土地要素保障各阶段做好用地材料准备及提交工作;各部门在工作专班的组织领导下,切实抓好重大项目土地要素
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主动对接,密切配合,建立土地要素保障联审机制,加强对项目单位的工作指导。
(三)推行“一线”办公。区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重大项目的服务和保障,区领导分别挂钩具体项目,细化责任到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到日常跟踪、上下联动、实时掌握,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土地要素保障工作。
——高淳分局持续推进常态化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摸清底数,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加强规范管理,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预示着登记从城市房屋到农村宅基地,积极服务和支撑了经济社会发展,产权保护更加有力,交易安全更有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产权基础更加坚实。
(一)探索新建房规划核实和权籍调查联合办理。一方面根据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村民建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143号 )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建房户应当向区村民建房管理服务中心各片区审批服务部申报规划核实,规划核实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的位置及功能、层数、高度、立面及建设规模等。另一方面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前需开展权籍调查,查清宗地及其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主要内容包括宗地信息调查、房屋状况调查、不动产测量等。考虑两项内容都需要村民配合,从方便群众角度考虑,分局确权登记科及建房中心商议工作方案后,将两项工作联合办理,按照阳江、漆桥、东坝分中心的顺序轮转,每个月1日、10日、20日作为规划核实和权籍调查的固定时间,遇周末或节假日顺延。
(二)梳理典型案例,起草农房登记业务指导单。因农房宅基地登记量大面广矛盾多,在遵循上位法的前提下,梳理典型案例,整理共性业务问题,探索解决路径。
(一)完善成果。推进常态化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有利于补齐农村不动产登记短板,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一体化;有利于持续提升登记的便利性和规范性,保持登记成果的现势性;有利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对实现共同富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服务群众。将规划核实和权籍调查联合办理,一方面压缩时限、集成服务,将“串联”变“并联”,为建房户节省了时间和精力,让村民切身感受到办事的便捷和服务的高效;另一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利用权籍调查专业测量设备更好地核验建房参数,确保规划核实准确性,也能通过建房中心现场指界更清晰定位宅基地批准范围,确保权籍调查真实性。
(三)贡献经验。农房登记业务指导单的形成,一方面指导登记窗口和国土所针对村民提出的不同问题,快速找到处置办法和解决路径;另一方面作为农业大区,探索登记中的难点堵点,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案例和经验,更好地推进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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