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用地调查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然资源局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用地调查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华誉鑫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五一大厦A栋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11日 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局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用地调查和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
合同包1(西乡县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乡县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包1(西乡县2021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全面评价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须具有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依法免税或无效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10)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途径:陕西华誉鑫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五一大厦A栋5楼)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1日 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华誉鑫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五一大厦A栋5楼)
地点:陕西华誉鑫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五一大厦A栋5楼)
1.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谢*邮寄);
2.按照2018年12月26日发布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恢复办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详细内容请查阅“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咨询电线。
名称:西乡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名称:陕西华誉鑫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五一路五一大厦A栋500室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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