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高征〔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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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高征〔202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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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高征〔2022〕21号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高淳区2022年度第6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43号),同意征收我区古柏街道永宋村、古柏街道其它乡镇集体土地共计3.9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高淳经济开发区江苏康众汽配项目(工矿仓储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单位:公顷
本项目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安补〔2021〕91号)明确的补偿标准。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在征前阶段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生效。相关补偿费用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拨付,并安排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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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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