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出台意见加强厂房出租安全管理
《指导意见》分为指导思想、制定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租赁要求、监管责任、实行时间七项内容,按照“谁引进谁负责、税收谁受益谁监管”原则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明确了厂房出租方出租“六条要求”,出租房和承租方落实主体责任“五个必须”,对出租方和承租方向属地报备“五项制度”,进一步明晰了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并自
目前,各镇街、开发区组织对租赁厂房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下一步,高淳区将依据《指导意见》开展整治,进一步规范“厂中厂”生产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工作,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厂中厂”。(高淳区应急局)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