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城管局:23间违建房对外出租(图)
日前,高淳居民陈先生向“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新闻行动小组反映,在高淳区淳溪镇康乐路上有23间违建房对外出租,出租单位竟是高淳区城管局。“现在南京市要求各单位自拆违建,城管部门也在严查违建,高淳区城管局却对自己的违建无动于衷,让人无法理解。”陈先生说。
昨天,记者来到淳溪镇康乐路,陈先生反映的违建位于康乐路与甘霖路交汇处,康乐路是东西向,甘霖路是南北向。在甘霖路的东西两侧各有一排铁皮活动板房,东侧有14间,每间20平方米左右,路西侧共有9间,每间8平方米左右,板房内经营小吃、蛋类批发、蛋糕、鞭炮等生意,有一间板房大门紧锁,门上面贴有转租广告。
甘霖路西侧一位做面点生意的老板告诉记者,他是4年前从别人手里转租这个门面,然后和城管签订租房协议,一年租金5000多元钱,当年的转让费是1万余元,现在转让费已涨至4万元左右了。
甘霖路东侧一位租户说,当初房子建好的时候就搬了进来,前两年租金是5000元钱一年,现在已经涨至8000元一年了,而且每年租金还要向上涨。
高淳区城管局局长唐胜虎承认这23间违建是城管局对外出租的,并向记者出示了一份2006年高淳区建设局申请办理临时用地的报告。他解释说,2006年为了妥善解决“双拆”后的部分双下岗、特困户、低保户的生活问题,2006年6月19日经县规划和城镇建设小组同意,在康乐路办理了临时搭建棚用地200余平方米,用于安置上述人员。记者在唐胜虎出示的该地区规划图上看到,甘霖路东侧标有临时用地的面积,约220平方米,但路西侧的临时搭建棚用地规划图中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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