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经济园招商
江苏省高淳对注册企业的奖励办法 在高淳县注册企业,原公司经营地址无需变更,需在高淳实地租赁办公房经营,注册地址在高淳经济园,地址仍在原公司所在地,而使用我县注册企业的发票,并纳税申报,将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注册新公司或总公司 1、所交纳的营业税,按其税额的40%给予奖励。
2、所交纳的所得税,按其税额的20%给予奖励。
3、所交纳的增值税,将励办法如下: (1)年度纳税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按其税额的8%给予奖励; (2)年度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其超过10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10%的奖励。
4、地方教育费附加剔除省集中的50%外,其余50%隔月全额返还;文化事业建设费(涉及广告类企业)剔除省集中的40%,其余60%隔月全额返还;其余规费及基金实行先征后返政策,当月征收隔月返还。
名 称: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类 型:省级经济开发区 批准时间:1995年10月7日 核准面积:6.7335平方公里 规划面积:规划建设用地29.5平方公里、近期建设用地11.9平方公里 已建设面积:14.08平方公里 区 位:开发区位于南京市高淳县东城郊,宁高高速、宁宣高速、宁望一级公路及芜太公路穿境而过;水路西进万里长江黄金水道,东连苏南太湖水网,三级航道芜申运河即将开工建设, 距禄口机场56公里、新生圩港98公里,与无锡、苏州、上海等地陆路距离分别为160公里、220公里、300公里。
旅游景点:高淳老街、游子山、固城湖等;每年十月都有一次盛大的螃蟹节、*具有特色的高淳农家菜。
在首届“长三角*具投资价值开发区”评选中荣获“*具投资潜力”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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