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高新区与新港高新园建立“伙伴园区”
2月21日上午,高淳高新区与南京新港高新园签订“建立伙伴园区合作框架协议”,南京经开区管委会主任沈吉鸿,高淳区领导刘伟、宋卫星、李晓斌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协议,伙伴园区的合作将遵循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合作共建、互利共赢,资源共享、产业优化,创新机制、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伙伴园区联席会议机制、常态化工作对接合作机制、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机制、园区干部职工交流机制,探索建立园区利益共享机制,并联合开展招商引资引才活动。
据悉,新港高新园位于南京经开区,是全市15家高新园区之一,创建于年9月,1997年1月被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港高新园成立以来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国家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江苏省激光与光电产业技术创新中心等30余项国家级、省级品牌资质。
签约现场,双方就合作路径以及如何更好开展有效合作进行了研究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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