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库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咨询服务进行公开选择评估咨询服务单位,建立评估服务中介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南京市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咨询服务中介机构库
项目范围:高淳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项目
二、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相应内容如下:
评估咨询服务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
拟选择评估咨询服务单位的数量:择优选择8家评估咨询单位
1、具备全国或江苏省范围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的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
2、具有全国或江苏省土地估价协会颁发的一级资信等级证书;
3、 企业须委派一名投标项目负责人,该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执业资格;
4、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登记注册,或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外注册但在南京市设有分支机构(经相关部门备案),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
5、企业近三年在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承担过类似评估项目;
6、具有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完成所需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能力;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业务规范,近五年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须提交的材料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本布告发布之日即为现场投标资审报名的时间。自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下午17时00分止。
本次招标项目报名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1室)现场报名。
资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经办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的)、工商营业执照、企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全国或江苏省土地估价协会颁发的一级资信等级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业绩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随带备查;未加盖公章或不能提供全部原件的将不予受理。
资审通过的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500元/份。
五、招标人:南京市国土资源局高淳分局
招标代理公司: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1室
六、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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