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江苏省南京白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服务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
项目名称:江苏省南京白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服务
采购需求:江苏省南京白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状况调查暨2024年度产业园用地调查评价工作服务。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2024年成立企业无需提供,提供书面声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
方式:现场领取以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所需提供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
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3、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南京明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琉璃路67号湖韵怡居B15幢106室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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