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符合我区主导产业及产业链的制造业项目,新建项目及技改项目设备投入(设备投入指项目的设备、技术投入),按不高于投入量的给予企业补助。其他产业新建、技改项目设备投入,按不高于投入量的给予企业补助,单个企业*高补助

  新建项目成套设备总投入须超过300万元,技改项目成套设备总投入须超过200万元或单台(套)设备须超过50万元。

  对开展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的工业企业,每个项目按照设备、技术投入一次性给予投入额30%*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首次列统的规上限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首次列统的实体企业,开票额超过升规线的,按超过升规线‰给予奖励;已列统的实体企业,开票额超过企业入规历史*高开票额的,按超出历史*高额部分的1‰予以奖励。

  1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

  8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2万元、6万元、10万元的奖励,晋级予以差额补助。

  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奖励。

  20万元奖励;对完成自愿性清洁生产并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10万元奖励。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奖励。获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区长质量奖、提名奖,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奖励。江苏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核定为AAA级、AA级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

  高于2亿元人民币(按上市当日人民币中间价换算)的企业,且上市公司主要经营地及纳税地均在高淳区的,发行上市完成后,一次性补贴1000万元。

  1000万元补贴;“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150万元补贴。

  5万元补贴,挂牌后实现股权投资400万元以上的,再补助20万元。

  低于1%(含)的,区级财政按年度担保总额的0.5%给予担保机构风险补助。

  50%补贴,单个项目*高补贴10万元。

  50万元、30万元奖励;入选省级重点物流基地、省重点物流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入选国家2A、3A、4A、5A级物流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20万元、10万元、5万元;首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农产品年网络销售开票额首次达10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3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0元,连续补助3年。

  10亩以上,8332大棚每亩补助3000元,6米标准大棚每亩补助2000元,核心景观区域项目不享受该项补助。

  5万元。支持农业带头人在培训农民、带动农民上发挥引领作用,每年扶持培训、观摩经费2万元。支持农业带头人在南京固城湖螃蟹市场等国资运营市场开设门店、创办高淳地产优质农产品销售专卖店,减免租金不超过30万元;在国资农产品电商直播基地免费布展和免费使用共享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