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淳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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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淳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结果的公示
;新型职业;农业农村;公示;农民;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业人才;人员名单
附件:2021年高淳区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认定人员名单.xlsx
关于公布2021年度高淳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科[2018]15号)、《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政规字[2016]7号)、《关于印发2021年南京市农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科[2021]5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区农业从业者自愿申报基础上,通过各镇(街)筛选推荐,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认,现决定对虞桃花等320名同志进行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身份认定(名单见附件)。现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月17日至1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高淳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反映,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2021年高淳区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认定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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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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