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高征告〔202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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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高征告〔202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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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高征告〔2022〕37号
年8月10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A〔2022〕72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我区古柏街道集体土地1.0621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宁政规字〔2022〕4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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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征收土地位于古柏街道戴家城村七组农民集体、凤柏村永宋五组农民集体(详见附图)。征收面积具体见下表:
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表单位:公顷
1.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
2.本次征收以年8月10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2年8月18日至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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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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