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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关于选任破产管理人公告

admin1年前 (2024-09-26)高淳产业信息50

  本院作出的(2021)苏0118破申12号、13号、14号民事裁定,受理对高淳县固城运输公司、高淳县青山羽绒制品厂、南京鹰之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理指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第二批试点法院名单的通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管理人选任和管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和管理的工作规范》,本院决定三案合并采取竞争性选任方式招募破产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2.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团队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派驻本案人数均不得低于5人(需具有法定资质)。

  申报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发送电子版)向本院提交装订成册的《破产清算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一式五份,并附与《方案》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自然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的优势,正在承办的其他破产案件的数量、名称、类型及进展情况,拟任本项目主要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送达地址;

  3.申报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2.本院将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提交的《方案》进行书面评审,评选出前三名社会中介机构进行随机摇号(若提交《方案》的社会中介机构少于或等于三家的,经审查符合本公告申报条件的直接随机摇号)。从三家申报主体中随机顺序产生一家机构为本案的破产管理人,再从剩余的机构中随机选取一家机构为本案的备选破产管理人。

  3.评审委员会委员按照申报主体的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主观态度、履职评价、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程等方面进行不记名综合评分,并按总得分高低排序,确定破产案件入围前三名的申报主体。

  (一)主观态度:有无前期了解债务人情况、委派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在社会中介机构内部的地位及影响力;

  (二)客观情况:社会中介机构或专职从业个人的管理人工作经验及业绩(有无典型案例)、管理人团队设置合理性、社会中介机构内部结构能否保障破产工作顺畅,有无专职管理人储备;

  (三)风险能力:社会中介机构或专职从业个人的自身物质和经费保障、社会中介机构或专职从业个人有无执业保险;

  (四)费用负担:可否先行垫付破产费用及数额、节省破产费用的思路、管理人报酬方案及折扣;

  (五)工作能力:工作方案的详实程度(针对性、严谨性、逻辑性)、破产事务的处理思路(原则性、灵活性)、有无超长期案件(3年以上)、在办破产案件的数量及进度情况(平均办案天数);

  (六)针对性工作思路及管理人事务执行的思路:分析债务人所属行业的特点及前景、招商计划及承诺、管理人对破产工作的难点分析和对应思路、管理人的工作计划时间表。

  (一)高淳县固城运输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T,成立于1990年10月30日,注册资本58.92万元,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为汽车货运;装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1年8月5日,高淳县固城运输公司在本院共有1件执行案件,未执行标的达70余万元。

  (二)高淳县青山羽绒制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4U,成立于1996年4月25日,注册资本10万元,企业类型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为羽毛加工,羽绒制品制造;服装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1年8月5日,高淳县青山羽绒制品厂在本院共有1件执行案件,未执行标的达60余万元。

  (三)南京鹰之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47L,成立于成立于2012年5月9日,注册资本100000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为: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庆典礼仪服务;展览展示;图文制作;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1年8月17日,南京鹰之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本院及本市其他法院共有5件执行案件,未执行标的达34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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