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33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1年度第1103批实施方案的批复》(苏政挂A〔2021〕3号),同意征收我区淳溪街道王村一组、王村二组、王村三组、花奔村庄田组、淳溪街道其他乡镇集体土地共计13.047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和省、市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太安圩北岭路南北侧地块(住宅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地类及面积????????????????????????????????????????????????????单位:公顷
本项目执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高征安补〔2021〕41号)明确的补偿标准。
自公告之日起,本项目在征前阶段已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征地房屋补偿(安置)协议)生效。相关补偿费用将按协议约定进行拨付,并安排被征地农业人员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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