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县漆桥镇政府招商项目乱承诺投资商2000万元打了水漂
“我50多岁的姐姐到高淳县漆桥镇政府办事,竟被保安打倒在办公楼内,到现在还在医院的病床上躺着。”日前,一名王姓女子向记者打来投诉电话。记者进行调查后发现,这其实是一场缘起地方政府与投资商间招商赔偿问题引发的纠纷。
“11号上午大概10点,我和姐姐到漆桥镇政府找有关领导商谈事宜。”王女士告诉记者,姐姐王丽红是河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西公司)的股东。河西公司于2006年被漆桥镇政府招商引资到镇里,开发一个投资规模6000万元的旅游项目,但到了2009年,该项目却被镇政府以手续不全为由,紧急叫停,致使已经投下去的2000万元烂在了地里。为此,王丽红等人多次找漆桥镇政府商讨赔偿事宜,但近两年下来,此事依然没有任何眉目。本月11日,他们一行人再次到漆桥镇找镇党委*宋卫星商谈此事。
王女士说:“我们在镇政府办公楼里等了近半个钟头,宋卫星一直没有出现。”王女士等人和政府人员发生争执,结果王丽红被一名保安打了一拳后,昏厥在地,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而针对来自王女士的指责,漆桥镇政府一位刑姓办公室主任却坚决否认:“我们没有打人,是她自己撞在保安身上的。”当时出警的双牌石派出所民警也表示,保安究竟是否动手打人,还需进一步调查。
河西公司一位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公司是在2006年通过高淳县招商办的牵头,与漆桥镇政府达成投资协议,由我公司出资6000万元在漆桥镇荆溪村开发一个旅游项目‘金陵*一农庄’。该项目于2007年8月正式开工,但当时有关手续并不完备。”
宋说,我公司多次提出希望尽快办理手续,但漆桥镇政府为让我们安心,在2007年以前就与我们又签订了多份补充协议,再三明确该项目的土地、施工、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均由镇政府负责办理。”可眼看2000万元资金已投入建设,一系列审批手续却依然没有眉目。
而到了2009年9月,漆桥镇政府以我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金陵农庄”修建建筑物为由,突然责令停工,并强行拆除了项目地内数栋土建工程基础,该项目就此成了烂尾工程。双方商讨赔偿事宜。但迄今快两年了,镇政府始终在敷衍拖延。
“我们用于投资的都是股东的血汗钱,如果没有有关政府部门的同意,我们敢冒风险贸然施工吗?”宋先生告诉记者,从施工之初,公司就存在疑虑,担心手续问题会惹麻烦。可漆桥镇政府却再三拍胸脯表示,可以先开工,一切手续他们负责办理。
“2007年8月29日,漆桥镇政府正式对我公司下达了《进场施工通知书》,催促我方组织队伍施工。”孙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与漆桥镇的几份协议,上面就有多处涉及土地使用的表述:“甲方同意乙方在此约200亩土地上建设约70个单元农庄。”、“乙方因项目需要,建设所规划的房屋等,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得到当地土地、城建等部门批准。”等等。
宋先生告诉记者,河西公司的开工显然是得到漆桥镇政府允许的。那为什么镇政府又突然宣布其非法呢?宋先生认为,无法变更土地用途才是镇政府违约的关键。漆桥镇政府当初给我们的建设用地许诺,根本不可能实现,他们并没有这个权限。这导致其他相关手续均无法办理。
面对来自河西公司的指责,漆桥镇办公室主任刑主任对记者表示:“我只能告诉你,赔偿事宜我们正在和投资商进行商谈,如果他们对此有看法,欢迎投资商走有关法律程序。”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南京天诚法律服务所的相关法援专家,他们认为:“如果投资商确实是在得到相关承诺后才确定投资的,那么,从维护地方招商环境大局出发,地方政府在此事上理应勇于担责。 ”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类似事件过去也发生过。这是基层政府为片面追求投资效益,企图钻政策的空子,而投资商以悲剧收场,则是国家严格执法的必然结果。有关政府部门在该事件里的责任固然难以推脱,但投资商也应该具备基本的法制观念,像上述如此规模的项目,在没有得到国土、建设、旅游、环境等部门的审批许可下,根本不具备开工建设的条件。投资商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在法律面前不应心存侥幸。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