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2022年度第1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南京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高)地呈字[2022]第16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等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将淳溪街道集体、临城村、铺头村、荣复村、古柏街道集体、戴家城村、段阕头村、凤柏村、江张村、双红村、卫棠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6.7588公顷(其中耕地11.1198公顷)、未利用地0.608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将古柏街道集体、段阕头村、凤柏村、双红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2.8508公顷征收为国有。同意将淳溪街道等国有农用地0.2663公顷(耕地0.265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0.484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17.0251公顷;征收土地20.2180公顷。
二、同意你区的补充耕地方案。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
三、你区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
四、你区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按规定要求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7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13564686846; 13391219793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中国产业园区招商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13391219793 仅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