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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和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延长有效期的决定

admin2年前 (2024-09-26)高淳产业信息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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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和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延长有效期的决定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一批规范性文件和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延长有效期的决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国际慢城,区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和《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南京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区政府201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依据市政府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对2018年3月31日前区政府发布的4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产权保护审查、证明事项审查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审查清理,现决定,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致的12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予以保留;对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或者所依据的上位法已被明令废止和宣布失效的,或者规范性文件已被新文件所替代,以及有效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16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予以废止;对个别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4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3)予以修改。根据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规定,应对2013年8月31日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经审查,决定对其中10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范性文件一致,实施效果良好,仍可继续使用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延长有效期;对暂时予以封存的6件规范性文件,决定经修订后重新发布。

  经清理确定保留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将向社会公布,并按照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规定,实行有效期制度。不在公布保留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无效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执法的依据。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由实施部门重新调研起草,报区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暂时予以封存的规范性文件,待修订后予以公布。

  附件:1、保留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延长有效期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经修订后重新发布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高淳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操作办法(试行)

  高淳区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高淳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关于印发《高淳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模拟审批试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高淳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

  南京市高淳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实施细则

  高淳区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废止、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高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原高政规发[2012]7号已被高政发(2018)27号文所替代

  关于印发《南京龙墩湖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意见》和《南京龙墩湖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由于职能划分与调整,目前我局已不是该文件内容的职能部门

  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承发包实施办法(试行)

  《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及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依据《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宁建规字〔2011〕4号)

  以及《关于印发关于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2〕715号) 、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结算办法的通知》(宁建社征字〔2012〕29号)执行,废止当前文件。

  关于印发《高淳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考核办法》

  关于印发《高淳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高淳区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暂行规定

  南京市高淳区占补平衡项目实施及补充耕地指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本暂行办法已被2017年12月31日出台的高政发[2017]169号《高淳区土地指标交易和使用管理办法》所替代

  关于印发《高淳县土地储备办法》的通知

  部分内容与2018年1月3日出台的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存在一些不衔接之处。

  关于印发《高淳县土地储备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部分内容与2018年1月3日出台的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8号)存在一些不衔接之处。

  该文件出台时间比较长,省、市发改委尚未出台新文件。建议废止。

  高淳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政策已取消,规范性文件的大部分内容需要修改

  关于印发《高淳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淳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暂行规定》的通知

  高淳新区规划范围内农村宅基地退出和提前安置补偿暂行办法

  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区建筑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

  延长有效期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高淳县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高淳县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淳县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

  南京市高淳区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高淳县淳东灌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批转县市容局等部门《委托县自来水公司代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淳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备案规定》的通知

  经修订后重新发布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关于公布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淳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高淳区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高淳区区属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指引》

  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淳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

葛毅明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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