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批次(21挂)建设用地
2022年第2批次(21挂)建设用地的批复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南京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区呈报的(高)地挂呈字[2022]第2号南京市高淳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2022年第2批次(21挂)建设用地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的征收土地方案,将位于淳溪街道驼头村,古柏街道集体、戴家城村、凤柏村、联合村、双红村、卫棠村等集体土地10.8623公顷征收为国有。用于实施经苏政挂A〔2021〕2号、苏政挂A〔2021〕4号文件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
二、你区要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淳分局。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8月8日印发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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